其实也不算迷思。大概就是时不时醍醐灌顶一下说服自己能好受一点。


——“ta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值得你去喜欢吗?”

仅适用于我自己的,自我保护式的与人相处的方式。

我本就是对大部分事物无感、很少会喜欢上什么的类型。但是这几年可能受到了些外界影响,反而多出了不少“讨厌”的东西。

有的时候能摆正心态做到“这一点我不喜欢但这对象没有问题”然后继续该怎么相处还怎么相处。

有的时候就做不到。会陷入“试图在自己的价值观内完全否定这个对象”和自我厌恶——“对方又没做伤天害理的事我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反应呢不能和平相处吗我是无法接受异见者的人吗”这两者之间矛盾的恶性循环。

那么换个方向去做吧。

只要接触值得的对象就好了。

少关注这个对象我会掉块肉吗?我的生活会少掉乐趣吗?会少学到东西吗?ta会有做得好的地方,但那只是优点,于我而言并不特殊,我不会被其所吸引。

然后回到第一种心态。否则的话——

那就依然是陌路人,生命里不曾存在。

我也不用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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