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自言自语
前情提要:老累跟花噎菜在老累最近被过度借鉴的事上展开的骂战。
花噎菜嘛也是个累黑头子了,恨不得对方早点“倒掉”的那种。
(所以我为什么又要开微博)
虽然吵到现在已经越来越阴阳怪气,连“粉丝行为正主买单”那套娱乐圈的东西都出来了。但开战前还是都有阐述自己观点的。
我只能说,道理都是道理,大道理,没毛病。但是觉得两个画着完全不同类型东西的人对吵压根没有任何意义,都不在一个频道上。而且其中一方还总想着给“泛画画”的群体立一个通用的道德标准,还“正三观”,你谁啊你。
就事论事的话,对于起因那样的案例,我是赞同老累的观点的,因为按照我的分类法我画的和她算是一类东西。(虽然已经几个月没摸笔了!)
没有专业词汇没有专业定义,单纯谈谈自己怎么想的:
大概就像概念设计可以靠素材拼贴最快达到效果而传统架上油画什么的你啪唧一张照片黏上去当成品就是胡扯一样,我觉得不同的创作类型确实会有一些不太一样的“约束”或者“礼貌”存在。
一张画作平常会根据盈利额度等条件被分为商业和非商业。而在这件事上,我觉得还可以从创作目的来进行分类。大概就是“自我投射”跟“能力展现”这样的区别吧。也许会有一些交集不至于完全分割开来,大致按占比算算。
仅从微博发表的作品和平常与创作相关的发言来看,老累的作品大约是前者主导,花菜是后者。
(说真的老累这次说的没毛病啊只是不推荐那种过度借鉴的学法,都没说你不能学不准学再学我干死你)
当人高仿一张“自我投射”作品的时候,所仿出来的的部分极有可能是对方基于自我人格经历感受等进行思考而得出的一种结果,或是单纯感性上的情感表达,但是复制者看到的只是技术带来的最终效果,这种情况下未经消化的“学习”的确是在将他人的东西进行简单粗暴的套用,甚至扭曲了原图中作者留下的情感,那原作者感到被冒犯也是很正常的。
举一个极端点的例子:我最近情绪十分低落,感到非常痛苦,画了一张气氛非常压抑的图来宣泄情绪,并将那些伤害我的事物符号化后画进了图中当画面元素。然后过了一阵子我发现了一张保留元素的高仿图,只是把中间代表着我的那个人物换成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别的角色。
那样的话我觉得自己岂止是感到被冒犯,如果自身依然处于那种情绪下的话恐怕就是“既然没办法捅死你那我删图销号拉倒了”
当然这个例子非常极端,也不是每张图都具有这样强烈的情感。但是以自身出发的创作确实会具有一定的自我投射,不管是情感经历思考还是别的什么。
老累说不希望以高仿的方式进行学习也是如此,你所看到的已经是别人用自己的人格嚼过的,进行主观处理过的东西,那么只套用结果能学到什么呢?都没发现和画面内其他东西发生排斥了吗?至少思考这件事应该由自己的大脑来做吧。
当然她这番话也是面向想要搞“创作”,去做自己作品的人的。
而花菜仅看他微博发布的作品的话,是个非常典型的技术导向的游戏美工,画的都是由项目决定的内容,目标不是阐释自己而是让观者认可。先不论作者本人是否“大度”,这样的作品中所蕴含的“自我投射”确实会比前一种要少,被高仿时对方学到的也更多是构图配色笔刷这种确实应该共有的知识理论更多一些。
也举个例子吧:甲方要求你画一张游戏宣传图,要求让玩家能感受到压抑的氛围。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去画?通常的反应都是通过控制镜头构图色调元素等等来达到需要的效果,不济找找电影照片当参考,总不至于去身临其境体验一把压抑或者从记忆里找出那样的经历才能画;或者一边共感一边画,等交稿了再自闭个几天。没多少职业画师会这么做,也不该这么做。
所以我觉得这次争吵是真的没什么意义。
而且不光这回,我觉得此前很多次关于画风抄袭的争吵都发生在“不应该将他人的自我投射结果当作是自己的成果”和“你竟然将技术说成是自创的不知廉耻”之间。(然后再被上升到“你画过的东西别人就不能画了”。)
但是这很难判断,毕竟自我投射是相当相当主观的东西。除非你有着足够的技术和影响力创造出如个人商标让人一看就想到你的阐释方式,否则都只是给人看笑话罢了。
比如自己的投射结果恰巧是技术上的一个标准格式;比如误将技术当作是自我的投射;比如说学习者想要加入自己的思考却失败了;比如高仿者绞尽脑汁掩盖高仿的痕迹却因为并没有吃透原作的内涵导致瞬间暴露却又只有原作本人才懂;比如你们真的心有灵犀到互为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能产生争议的原因可太多了。
(不过如何学习真的也是一门技术活)
以至于现在网络上莫名其妙的“出警”越来越多,吃瓜看戏不嫌事大恨不得把一方按死的人更是多。(社交网络环境那是别的话题了。出警网爆粉丝狗腿子不止这里有)
于是怎么说呢,在有些事情上有些人自己不在意,可以,全世界都会为你们的大度鼓掌,为你们对艺术发展作出的贡献喝彩。
但是不能说别人感到不快都是不好的。
创作者是有感情的,作品也是。
(其实上面那个极端例子,即使高仿者对原图进行了相当大的重新阐释,放在其他图的情况甚至都不认为越界说不定还觉得有才的程度,但鉴于原图情感上的特殊性,被拿去当参考依然还是有感到不快的可能性。)
网络上很多“鉴抄”,一眼看去有我认为算的有认为不算的有认为微妙的有认为这根本就是在扯淡的……但我不是原作者,我并没有评判的资格。
我能坚持的,就是在我还是个自闭又自我意识过剩的掏心掏肺搞原创的创作者期间,我会一直赞同老累一开始的观点——以高仿行为进行学习的方式并不可取。
(又不会冲过去把对方笔掰了再关起来,至少表达不快的权利总该有吧!)
(话虽如此并不会有人来仿我!因为我压根不画画!画了也不发!)
(不过最近写了近万字!虽然依然是片段!)
(对了“自我投射”是我瞎掰掰的词认真就输了!)